突然很想一個人,就一定要馬上告訴她。戀人如此、親人也如此,但有以下情況例外。
關係較為生疏的朋友。突然告訴對方,可能會讓人產生疑惑,由於關係一般他會覺得你有請求於他。
還未步入戀愛期的朋友。告訴對方會讓人感覺你意圖明顯,反而陷入被動。
關係普通的異性朋友。告訴對方會感覺你為人輕浮。
長久不聯繫但有聯繫方式的同學。會讓人感覺份子錢正在路上。
一面之緣的人。只是因為見他時給你留下了深刻印象,但彼此並未深入交流,會讓人感覺你有意圖心。
關係普通單位的同事。會讓人感覺你在調侃,對於長久的同事關係不利。
時間不長的鄰居。會讓人感覺你為人不實在。
普通老師或者學生。會覺得你不尊重彼此。
想你一人就要大聲告訴她,愛就大聲說出來。但以上情況自己要再掂量掂量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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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朋友諮詢過,還真的挽回了愛情,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
老師,可以諮詢下嗎?
如果發信息不回,怎麼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