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夫妻向來不易。
能夠結兩姓之好,守一白頭之約,據說得修足千年。
然而,面對如此難得的緣分,在婚後能夠夫唱婦隨的佳偶,並不多見;同床異夢,甚至反目成仇、分道揚鑣的,歷來也都不少見。
這兩天,因為離婚冷靜期的問題,婚姻的意義也再次被討論。
因為愛?因為傳宗接代?因為社會合作?
錢鍾書說:「婚姻是一座圍城,城外的人想進去,城裡的人想出來。」
李銀河說:「婚姻制度終將消亡。」
作為人生常規大事之一,婚姻從何而來,又將去往何處呢?
今天,我們就人類婚姻史的角度來說一說。
100多萬年前%20
人類初始,大致相似。一切都是原始本能,只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。
《呂氏春秋》裡說:昔太古嘗無君矣。其民聚生群處,知其母不知其父,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,無上下長幼之道……
因為兩性關係雜亂,這時被稱為雜婚階段:每個男子屬於每個女子。同樣,每個女子也屬於每個男子。
孩子們只知道母親,對「父親」卻一無所知。
元謀人、藍田人,皆是如此。
20-30萬年前
這時已是舊石器時代晚期。
人類征服自然能力的增強,使我們的祖先意識到: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於優生優育。
子孫之間,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雜亂關係被排除,出現了以輩分劃分界線的血緣婚。(又被稱為班輩婚或輩行婚)
人類進入血緣家族時代:同輩男女之間,既是兄弟姊妹又是夫妻,是人類最早的社會組織形式。
代表有馬壩人、丁村人,長陽人。
在我國的神話傳說里,始祖伏羲、女媧,也是兄妹相婚。
「昔宇宙初開之時,止女媧兄妹二人在崑崙山,而天下未有人民。議以為夫婦,又自羞恥。」(《獨異志》)
1萬年前
由於近親結合,新生兒出現成活率低、畸形等現象,先人們逐漸意識到,要排除兄弟姊妹之間的任何婚姻關係。
於是,出現了種族外婚制:一個族群的姐妹與另一個族群的兄弟結合而成的群婚。
從而又導致了母系氏族的建立。
按照族外通婚的原則,男子要嫁到另一個族群,成為別人共同的丈夫;其它嫁進來的男子,也都是如此。
姐妹共夫,兄弟共妻,也被稱作是伙婚。
世系,只承認母系。
「民知其母,不知其父」(《莊子》),舅舅是唯一的男性長輩。
這也是最早的姓,皆以女為偏旁的原因。
像姬、姜、姚等。
姬姓的黃帝
5000-6000年前
種族外婚制,因為需要交換,或者通過武力搶奪來實現,其實已經有了一些獨占性質。
隨着生產力的發展,排他性也越來越明顯。
出現了對偶婚: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相對固定的同居關係。夫從妻居。
群婚慢慢消亡。
鑑於這種關係也容易破裂,男子離開後,孩子屬於母親。
現在我國西南的摩梭人,還保留着對偶婚,當地稱為走婚。
男不婚,女不嫁,愛上了,男子就到女子家夜宿,白天再回母家。
長輩有母親、舅舅等,孩子也是女子撫養。
%204000年前%20
人類社會進入父系時代。
財富的私有,以及希望把財產傳給自己後代的願望,促成了專偶婚的產生。
因為母親是沒有疑問的,作為父親的這個,為了確保是自己真正的子嗣,就要求婦從夫居,女子要嫁到外族。
自此,男子成了維繫氏族的中心,女子開始處於從屬地位。
%20《淮男子》裡說:「帝顓頊之法,婦人不避男子於路者,拂之於四達之衢。」
還從法律上確保男尊女卑。
第一個將男尊女卑寫入法律的顓頊
%203000年前%20
但母權制與父權制的鬥爭,又促使了一夫一妻制的產生。
像商的始祖契,相傳是簡狄吞玄鳥而生。
母系氏族的影響還在。
所以商湯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採用的,兄終弟及的繼承制度。
商王的妻子也有自己的封地。
像武丁的妻子,著名女將軍——婦好。
博物館裡藏品眾多的婦好
不過這種一夫一妻制更嚴格地說,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。
從夫妻地位上來說,以丈夫為尊;但妻妾又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。
妾要稱妻為主母,完全聽命於她。
為了維護禮制,主要還是為了完美解決繼承權問題,甚至有終身不能有二嫡之說。元配地位至高無上。
至於妾,開始是媵妾:一個女子出嫁,同姓的妹妹、侄女,或奴僕隨嫁。有一種種族外婚的遺風,區別就是女方單方面。
後來的妾:來路就比較多了,像搶的、買的、私奔來的,妾的地位更低,與奴僕無異。
而在西方,世界上第一個妓女在巴比倫王國出現。
以神聖的名義,為神廟掙着錢。
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
為誰算計着權利一目了然
100多年前
中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,一直持續到上個世紀。
還從道德層面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論:
女人要賢良,不妒並允許丈夫妻妾成群,在家從夫、夫死從子,守寡還能贏得貞節牌坊。
男人呢?妻子不喜歡不要緊,可以找自己喜歡的妾。只要做到不寵妾滅妻,破壞約定俗成的嫡長繼承權。
像劉邦,想換太子而不能;袁紹、劉表因為沒處理好嫡庶問題,總是被拿來當反面典型。
沒分配好繼承權出了大問題的袁紹
還有一點,女子法理上是沒有婚姻自由的。
1903年,無錫一位受過新式教育的女性,被哥哥作主,許嫁一位姓裘的舉人。
女孩子不願意,與哥哥爭執無果後,寫信給裘舉人:
「婚配之事,我國舊例必有父母之命,歐律則聽本人意見。前者行聘之事,乃家兄一人之意,某至今方始知,萬難為憑。若必欲踐約,某當死入裘氏之墓,不能生進裘氏之門。」
好在裘舉人也是個通情達理的人,同意解除婚姻。
這件事當時被稱為中國「女權主義之發端」。
其實細看,仍是沒有權益保障可言。
至於網傳的中國第一樁文明離婚案,徐志摩和張幼儀,箇中緣由,我們也知道。
1931年,末代皇帝溥儀和文繡正式離婚。報紙用「破天荒」形容。
但「離婚的5個條件」中的最後一條:經雙方協商,文繡離婚後不准再嫁人。
西方呢,也經歷過羅馬時代一夫多妻;中世紀,女子失貞被火燒,離婚不可能。
直到16世紀宗教改革後,才有了離婚的自由。
後來,工業革命促使女人自立,擺脫不幸婚姻的願望越來越強烈。
1870年到1900年間,全球第一次離婚浪潮出現,美國的離婚率增長了6倍。
%2070年前%20
鑑於中國長期停滯在封建社會,最受壓迫的是婦女,婚姻問題上婦女所受的痛苦最深。
在討論婚姻法草稿的條文時,鄧穎超確認了「一方堅持離婚即可離婚」的原則。
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
世界第二次離婚浪潮。離婚率在美國就上升到了50%。
◇◇◇
記得費孝通先生在《鄉土中國》裡說:
「中國的家是一個事業組織,家的大小是依着事業的大小而決定。如果事業小,夫婦兩人的合作已夠應付,這個家也可以小得等於家庭;如果事業大,超過了夫婦兩人所能擔負時,兄弟伯叔親戚全可以集合在一個大家裡。
中國的家庭,是個綿續性的事業社群,它的主軸是在父子之間,在婆媳之間,是縱的,不是橫的。夫婦之間只是配軸。配軸,雖則和主軸一樣並不是臨時性的,但是這兩軸,卻都被事業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。」
簡直來說,就是結婚生子,對中國人而言,更像是一份事業。
然而,我們現在漸漸脫離鄉土社會,與父母輩早已不同,所以產生了割裂感。
謀生或謀愛,怎麼選呢?
每個人的人生,最終還是要自己說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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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,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,真的很不錯!
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