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率居高不下,結婚率連年走低,中國人逐漸邁向單身時代,結婚並不是容易的事。
新的一年,離婚冷靜期付諸實施,離婚成本和困難指數增加,給那些急於結婚的人敲響警鐘,人們更加不敢貿然結婚了。
即便如此,我們那些生於五十年代、六十年代的父輩們,仍把結婚看作是人生的頭等大事,子女不結婚總是不放心,於是他們力推各種相親活動,拼了命地為子女結婚而奮鬥。
男女雙方一起相親,總是喜憂參半,有的情投意合、一見鍾情,有的就是沒有緣分,總是擦不出火花。
那些在相親市場中落寞而回的人中,很多人敗在了三個字上面,「不合適」。為什麼這三個字是相親失敗的原因?
簡單的「不合適」值得我們深入探討。
「不合適」是什麼意思?是什麼方面的不合適?為什麼不合適?即便存在不合適,這種不合適就這麼重要足以決定婚姻嗎?既然有「不合適」,那麼怎樣才算「合適」?以前不明白,何謂「不合適」?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,即便有再多的「不合適」,不也可以變成「合適」嗎?
合適或者不合適,系乎一心。現在有點明白了,「合適」對兩個人的婚姻來說,確實很重要。「不合適」,確實難以僅靠情投意合就能改變。結婚不只是兩人情意相投的結合,情意相投完全可以不用結婚,可以一直以情侶的關係相處,倒更加灑脫、自在、真摯。
結婚是彼此的需要,是要滿足對方的需求的。
既然雙方都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結婚,那麼結婚的對象當然有所謂合適與不合適之分。能夠滿足自己需求的,才算合適;難以滿足自己核心需求,自然屬於不合適之列。
按照合適與不合適的標準衡量,情投意合在相親市場上反倒不那麼重要了。更何況,情投意合也是講條件的,只有滿足雙方條件,合適了,情投意合才能長久,否則情投意合只是激情乍現,不長久的。
若要說婚姻中的條件,怎樣才算合適呢?
要從人性出發。人性本來就是貪財好色,這是大部分人的欲望和本性。
男人或者女人,都是一樣的,都喜歡財力足、形象好、能生養的,在這些本性面前,別說什麼一見鍾情、情投意合,這些方面都是其次的,脫離了本性,滿足不了這些核心欲望的話,情意相投、一見鍾情就如落花流水一般,徒有煙花的絢爛,始終敵不過本性的訴求,不過燦然一現,歸於寂滅。
條件合適了,能夠滿足人性慾望了,自然能夠日久生情,此情綿綿。婚姻中講條件是否匹配、是否合適,是對的,它直指人性的欲望和需求。
而一段婚姻,感情要想長久、和諧,必然要以滿足人性慾望和需求為基礎。
當一方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滿足時,再好的感情也會瓦解。相親看條件,結婚講條件,是對的,一點都不俗。婚姻中,可怕的是那種只問感情不看條件的,相信情比天大。
相信我,別與人性作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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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列表
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,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麼?
求助
可以幫助複合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