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7號凌晨兩點,
貴陽的陳女士從夢中驚醒,
隨後被打得遍體鱗傷,
而施暴者竟然是她的戀人。
陳女士:他在我腰、背上到處踢,像瘋子一樣亂踢。他把我拖到廁所裡面,用一隻手拽着頭髮,想要打我的鼻子,我當時就暈過去了。
在她暈過去後,
男友甚至還舉起菜刀,
用刀背猛力擊打她的背部。
陳女士:我沒有機會還手,我也不敢還,在那種情況下我還手的話,怕他真的會拿刀砍我。
事後,給陳女士的家人打了兩個電話以後,陳女士的男友徐先生就離開了。陳女士告訴記者,男友動手的原因,應該是她最近在一家洗腳城,找了一份服務員的工作,男友覺得不滿意,喝了酒回家後,還沒說兩句就動起手來。
陳女士:他一喝酒就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。只要誰說話不好聽,他就去打別人。
陳女士和徐先生相識於2016年的10月,
之前兩人都有過一次婚姻經歷,
各自帶着兩個孩子。
徐先生
陳女士:當初他對我一直都很好,不離不棄的感覺。
因為覺得徐先生人還不錯,陳女士便和對方同居在一起。讓她沒想到的是,一年後徐先生脾氣大變,時不時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,和她起爭執甚至動手。
陳女士:我還是忍着,想着他對我兒子女兒都很好,我是這樣想的,每次他吵我都是忍着的。
而這一次事情的發生,
徹底讓陳女士感到心灰意冷。
陳女士:我想和他分開了,不想再和他繼續了。我再和他在一起,哪一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。車是他付的全款,去辦手續、保險的錢是我付的,我收了他十一萬來補貼買電器,我欠他的錢我還給他。他打傷我該付生活費和營養費、醫療費,該付就付。
隨後,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了徐先生,
徐先生說,他和陳女士之間的矛盾,
是通過生活中的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。
徐先生:我拉肚子直接拉脫水了,人都走不動了,她從來沒有說,給我煮一點稀飯或者做什麼。每天晚上一兩點鐘才睡覺,每天早上不起,睡到十二點多一點。昨天我在外面談事情,談完事情我們又去KTV唱歌,我給她打電話一直都不接。
徐先生承認,當天他確實喝了酒,因為聯繫不上陳女士心情不好,回家後和陳女士爭執幾句後便動了手。
記者:當時是不是還拿刀出來了?
徐先生:她死皮賴臉地睡在地上。
記者:為什麼一定要動手,沒有其它方法可以解決嗎?
徐先生:我問你,你和別人打過架沒有,當時你的心裡是怎麼想的,有其它方法解決沒有。
記者:你覺得打人沒錯還是怎麼樣?
徐先生:你們要想給她解決這個事情,先問好她想怎麼處理。
記者:我們想先問清楚,你意識到打自己愛人的嚴重性了嗎?
徐先生:我的法律意識淺薄,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。
記者從貴州省婦女聯合會了解到,
同居期間發生的暴力事件
也屬於家暴的一種。
工作人員建議陳女士保留相關證據,
在之後追究對方的責任。
如果陳女士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,
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目前,針對此事,
陳女士已經向花溪區貴築派出所報了警,
並考慮向花溪區婦聯等部門尋求幫助。
記者:汪宇乘 李黃偉
來源: 貴州廣播電視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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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實不錯,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!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