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問過:
分開後又和前任複合的結果,究竟會是什麼?
總的來說:
就像硬幣的正反面,有兩種結果。
1,重蹈覆轍,再次分開。
一開始因為什麼原因分開,最後
還是會因為什麼分開。
比如說,出軌,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。
比如說,三觀不合,無法調節就是無法調節。
比如說,依舊無法成熟理智的面對一份感情。
2,因為失去過,懂得更加珍惜彼此。
因為失去,所以懂得珍惜。
因為不想再一次錯過,所以凡事都會考慮清楚。
當然了,還有第三種,分手之後做了朋友,這算是一個偽命題吧。
兩個曾經相愛過的人,再怎麼回頭,也不能成為很好很好的朋友。
況且,這樣也是對現任的不尊重,
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,
或許是最好一種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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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我看過,感覺說的挺對的,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
可以幫助複合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