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學校里談了個朋友
彼此間送禮物屬常見之事
也都是雙方自願的行為
但分手後這些禮物應該要回來嗎
下面小耶採訪了幾位同學
請他們談了談自己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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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前提是你想要
她也願意還
@阿雯/女
河南/金融學/大二
如果禮物不是很貴重,比如幾十塊的小物件,我想那還是別要了,分都分了,要回來能給誰呢?
不過要是特別貴重的,像愛馬仕包包這樣的,那還是應該歸還吧。
一是包包不便宜,前任作為一個學生承擔起來有些吃力,包包還可以拿去退貨或者轉手賣出去,減輕一些經濟壓力;
二是這個禮物代表的紀念意義對彼此來說已經不再重要了。
當然,對方不還那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,已經送出去的禮物,那就是屬於她的了,她有所有權和使用權,有不還的權利。
而且這種做法會讓對方覺得你太狠心、太絕情。
02
送出去的禮物
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
沒必要再要回來
@幺幺/女
湖北/教育學/大四
我個人也看不起那些分手後,精心計算兩個人曾在一起的開銷,並讓對方給予一定的金錢補償的行為。
那些把之前送出的禮物要回來想法的人,當初就不要送對方禮物,因為你骨子裡就透露着摳門、假惺惺,怎配得到對方的真心?
而且禮物又不是天天送,生日節日才會送。有什麼好還的?我男朋友送我戒指,項鍊、手機等等等等……我都不會還。我不認為是多貴重的東西,我還了他也不會要的,會覺得我在羞辱他。
03
送出去的禮物就得要拿回來
@孑然/男
江蘇/應用數學
分手退還東西是禮貌啊,個人感覺很有必要。我喜歡你才給你買東西,現在不喜歡了,可我又在乎那東西,要回來很正常啊。這種心態不是摳,而是覺得我虧了。
因為我跟你是戀愛關係,你是我的女朋友,所以我買禮物給你,但是這段關係結束了,我送你的東西都要拿回來。
也就是說,這些禮物只是維繫我們關係的一種工具,沒有其他意義。
現在這段愛情關係終止了,送出去的禮物就得要拿回來,因為它們已經失去了維護這段關係的作用。
04
付出去的愛
是不能收回的
@你在心上/男
四川/生物技術/大三
我的建議是別做這種傻事
禮物是什麼?只是表達,你在我心中很貴重很貴重。
即便分手了你也不要找我再要回去,因為你不能否認我們曾經真的很相愛這件事,而禮物就是見證。
付出去的愛,是不能收回的,也不願意收回。因為它凝聚着太多的東西,我又怎麼會輕易交出去?
是的,我們分手了,愛情關係終止了。但是不代表我要否認我們曾經相愛過這個事實,相反,我會更加珍惜與她的曾經。
所以我送出去的禮物,那是之前美好回憶的見證,見證我們曾發生過這樣美好的關係。我怎麼可能會再去拿回來?
05
還與不還
都取決於對這段感情的看法
@爆米花/女
河北/經濟學/大二
對於前任送的禮物,究竟要不要還?從情感層面來說,還與不還,都取決於別人對這段感情的看法。有的戀人分手了,彼此還清了在一起時送的禮物還有賬務,就代表告別,就代表放下,就代表兩不相欠。
但我一直覺得不管分手前誰對誰錯,送出去的禮物不論男女,都不該有想法說要回來。
與此同時,也建議那些分手後被對方索要送出去的禮物的人,乾脆的把他之前送你的禮物給他,並附帶一句:其實我就是這麼想的。
06
你主動無償送出去的東西
那這東西的所屬人就不再是你了
@王大富/男
山西/法學/大二
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,如果送出禮物的目的單純是為了讓對方開心,或吵架了哄她原諒,或僅為了表達有多愛她。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叫做「無條件贈與」,戀愛失敗、結婚不成,都不能反悔把禮物要回來,哪怕是大鑽戒也不行.
因為是你主動無償送出去的東西,那這東西的所屬人就不再是你了。
話說回來,對方在接受禮物的時候,其實也應該考慮清楚,這個禮,我能不能還得起,不然就不要接受。
送出去的禮物很大程度上
都是沒辦法用金錢來衡量來價值的
即便以後因為某種原因而分手
總有些東西不會因為愛情結束就失去價值
曾經何時,它們都珍貴的難以言喻
屬於你也屬於我,屬於那個美好的過去式
送前任的禮物應該要回來嗎
關於這個問題你是怎麼看的呢
小耶給你比心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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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有疑惑都會請教,你們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,謝謝!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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