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好友豆子跟我傾訴她的煩惱:到底要不要和男朋友同居?
豆子和男朋友在一起快四年了,情侶之間的甜蜜都經歷了,但是說到同居,豆子卻有些猶豫。
她說如果兩人磨合得成功,那就可以修成正果。不成功,就會面臨着分手......而且如果下一任介意她曾和別人同居,那怎麼辦?
其實,婚前該不該同居,這件事在當下的社會環境中常見又隨意。
有人認為婚前應該同居,因為一個人真正的性格要通過在一起生活才能真正了解,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適合自己。
很多人認為婚前不應該同居,一來是兩個人長期生活在一起,提前透支了甜蜜,很容易產生厭倦,這樣婚後生活將會毫無新鮮感。
當然,也有一部分人認為同居幾年,最後分手,當初最甜蜜的後來最傷人,抽絲剝繭,就相當於離婚一樣。
我一直認為從怦然心動到相濡以沫,從激情四射到柴米油鹽,有很長一段路要走,愛情不等於婚姻,多少人始於心動,卻終於鍋碗瓢盆。
現實中,輸給生活的情侶太多了。
「今天該你去洗碗」——「到你了!」
「趕緊睡覺。」——「我再打一把遊戲!」
「點外賣吧」——「天天吃外賣?」
……
雞毛蒜皮的小事,漸漸磨滅了彼此當初的新鮮感和好感。
很多人在戀愛的時候一個樣子,生活中又是另一個樣子。
如果婚前沒有徹底了解,婚後兩個人都會很痛苦,甚至會導致婚姻的失敗。
從有利的方面來說,婚前同居,相當於提前同居適應婚姻生活,就好像,上台之前的彩排。
前幾天一個網友私信給我的信息:同居兩年的我們分手,說實話,就感覺和離婚一樣。
我仍然記得在我說要搬出去的時候,他還要幫我找房子,說:「當初是我接你來的,現在也要把你送走,善始善終」。
我仍然記得在我搬出去前,說我要帶走哪些東西,他說:「人都沒了,你用什麼就帶走什麼好了」。
我仍然記得在分手的時候,他也堅持要搬家,我說這裡挺好的,你就接着住吧,他說:「一回家,狗也沒了,貓也沒了,麻麻也沒了,就剩我一個人了,還呆着幹嘛啊」。
我也仍然記得,在我們分手的時候,基本都不在家住,因為還要鏟屎和餵食,我每天抽時間去家裡看看那兩個逼,因為家裡經常沒人,他們兩個就天天躲到床底下,連我都怕,真的心疼極了。
看到這段話的時候,說實話好想穿過屏幕擁抱一下她。
我覺得同居之後再分手,就和離婚一樣,因為你們已經共同度過了那麼多日日夜夜,在以後的生活的點點滴滴都會有對方的影子。
就像她給我說的一般:你會知道他只喝某個牌子的飲料,某個牌子的牛奶,咖啡喜歡的不加糖。
你會知道他每天早上起床肯定會賴床玩手機,不到最後快遲到了不會起來,然而起床後就可以出門。
你會知道他每天睡覺前會去衛生間呆一個小時,半個小時蹲坑,半個小時洗澡(如果不帶手機,可能二十分鐘就出來了)。
你會知道他睡覺時候的小習慣,以及睡覺會打呼嚕。
你會知道他不喜歡加班,也不喜歡把工作帶回家裡。
你會知道他喜歡看電影,一有新出的電影周末就會去看。
你會知道他喜歡吃的東西,喜歡點的外賣,沒有什麼想吃的就會去哪一家吃。
.........這點點滴滴的滲透才是最要命的回憶。
我認為同居生活其實能夠很好的驗證雙方的情感和磨合度,而且能夠把婚姻試錯的成本降到最低,在假設不合適的情況下,也不至於經歷一場離婚大戰。
需要注意的,就是不要着急進入一段同居的關係。一定要在雙方基本上確定了要長期發展,甚至進入婚姻的前提下,再進入到這樣一個分享彼此生活並且相互融入的狀態。
同居和婚前同居是不一樣的。
婚前同居是已經見過雙方父母,雙方父母也滿意,彼此感情也穩定。
已經訂婚。這才叫婚前。然後你們同居,這才叫婚前同居,
而且極大概率你們會攜手步入禮堂,這叫對雙方負責。
很多人把同居和婚前同居混淆了。
因為男方不一定打算負責,不一定有能力,有打算和你結婚。
當然,如果你自己也沒這方面打算的話。也可以,但請不要說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話自欺欺人。
我還是希望女孩子慎重考慮不是婚前的同居,要對自己負責。
開放不是這種開放,不要被歐美電影騙了.....他們也保守的。
同居比婚前同居要隨性的多,不用承擔的東西多,於是有人把故意把同居和婚前同居混淆。
他們就是不想負責任罷了。
可以同居,但不能是同居;可以相愛,但不能愛太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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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,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
如果發信息,對方就是不回復,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?
如果發信息不回,怎麼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