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事發生在美國,我一個朋友,在5月20日2020年這天早上,給他女朋友發了2個紅包,一個是520元,另外一個是1314元,5月20日這天一共發了1834元。
他說早上發完紅包給女朋友,中午到外面去吃午餐,然後居然就發現他女朋友在餐廳上抱着另外一個男人,當時他思想鬥爭了3秒鐘,頓時2腳一蹭,跳了起來。。。。。。(此處內容有點兒童不宜,省略800字)
事件發生之後,他非常氣憤,然後就問我道:「哥們,你知道如何把發給前女友的紅包要回來嗎?」
我答到:「送出去的紅包,還要回來,好像有點不厚道吧?」
我朋友說:「哥們,你不知道,本來發出去的紅包,我是不在乎的。如果是和平分手,好聚好散,我是肯定不會要回來的,但是現在,我咽不下這口氣啊。」
我問到:「發生什麼事了?」
他說:「我被欺騙感情了,我女朋友在跟我一起的時候,居然外面還有其他男人,我這是被騙財騙色了。」
我笑問到:「她是如何騙你色的?」
他說:「認識她之前,我還是處男,我183CM的身高,還有6塊腹肌,要身高有身高,要樣貌有樣貌,還有才華,關鍵是,我還不缺錢。好端端一個大好青年,就被她給糟蹋了」
「。。。。。。」我無言以對
出於好奇,我還是問了一句:「呵呵,那她是處女嗎?」
聽完這句之後,我朋友眼角淚光閃閃,我就沒好意思再往下問下去了。
最後,他說算了一下總數,一共給他前女友發了16700元。他說他吞不下被綠這口惡氣,說叫我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,看能不能把錢要回來。
不知道為什麼,看見16700元這個金額,我好像總是覺得哪裡有點不對勁。本來我是不想幫他的,送給女友的錢,再要回來,好像太小氣了。
但是我朋友補充說了一個重點,他說:「錢我是不在乎,但是不能便宜了那些出軌,欺騙他人感情的壞女人,錢要回來之後,捐去紅十字會,也不能便宜了她」
礙於朋友的情面,再加上重點是,他說如果錢拿回來,就捐去紅十字會做善事。於是我就幫他問了一下我一個律師朋友。
我律師朋友說:「一般情況下,如果這個16700元,是屬於送出去的禮物,就很難要回來,除非你朋友能證明這個是彩禮,那就可以合理要回來,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,如果這個16700元,是屬於借款,也可以要回來」
最後,我律師朋友還教了一個小技巧,他說:「男方給女方發紅包,最好不要發一些節日相關的數字,比方說380,520,1314,777這些儘量不要發。儘量發整數的,譬如300,1000等普通面額的。」
然後我律師朋友還強調:「發完錢之後,不要備註我愛你這樣的詞彙。建議使用,你要的錢已經到賬。」
聽完這件事後,我想了很久,還是下不了結論,大家怎麼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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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特別好,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,真的可以的
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?
如果發信息,對方就是不回復,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?
可以幫助複合嗎?